关于征税
什么是一栋建筑物?
根据房地产市政税法,一栋建筑物被定义为一整片土地,包括水域、花园区、楼房以及楼中其它任何性质的永久性建筑(只要其属于私人或集体性实体所拥有的房地产,并且在通常情况下具有财务价值)。
如果水域、花园区、楼房和楼中的建筑属于个人资产或法定实体资产的一部分,则也被认为是建筑物,前提是它们在经济上自主于所处的土地,即使它们所处的土地可能是多元化资产的组成部分,或即使它们不具备资产的特性。
在征收市政物业税时,属于一个水平房产制度的每个自主部分都是一栋建筑物。
如果水域、花园区、楼房和楼中的建筑属于个人资产或法定实体资产的一部分,则也被认为是建筑物,前提是它们在经济上自主于所处的土地,即使它们所处的土地可能是多元化资产的组成部分,或即使它们不具备资产的特性。
在征收市政物业税时,属于一个水平房产制度的每个自主部分都是一栋建筑物。
在获得一份房产时,纳税人必须声明的内容有哪些?
任何对价获得一份房产或其中一部分的纳税人都有义务在 60 天内将该交易向任何金融服务机构声明,以便于对记录进行相应更新。
如何证明一份房产是您的永久住所?
在准予此项免税时,如果纳税人或其家庭的纳税住所在此,则一份房产被认为是其永久住所(EBF [税收鼓励法规] 第 46 款第 9 项)。
对于个人来说,纳税人的纳税住所便是日常住所,除非另有说明。纳税人有义务将其住所告知税务部门。在告知之前,住所的变化将不会生效。
对于个人来说,纳税人的纳税住所便是日常住所,除非另有说明。纳税人有义务将其住所告知税务部门。在告知之前,住所的变化将不会生效。
由移民对价建造、扩建、改造或购买的建筑物可以免税吗?
是的。根据 11 月 29 日第 323/95 号法令第 3 款对其的定义,由移民对价建造、扩建、改造或购买的建筑物可享受 IMI(市政物业税)的免税优惠。前提是对于这些房产(被设计为永久住所)所设定的条件得到满足,且将这些房产分配作此用途(移民或其相应家庭成员的永久住所)的截止期限未过——EBF(税收鼓励法规)第 46 款第 13 项。
如果房产属于用于旅游用途的开发区,那是否能享受免税?
是的。如果房产属于用于旅游用途的开发区,则可以免除七年的市政物业税,起始日期为其被指定为用作旅游用途之日。
如果房产属于之前用于旅游用途的开发区,则可以免除七年的市政物业税,起始日期为其被指定为用作旅游用途之日,前提是不要超过开发区向公众开放或再次开放的截止期限或施工作业的完工截止日期。
被用作宾馆的城市建筑可以免除七年的 IMI(市政物业税),起始日期为相应施工作业的完成日。
如果房产属于之前用于旅游用途的开发区,则可以免除七年的市政物业税,起始日期为其被指定为用作旅游用途之日,前提是不要超过开发区向公众开放或再次开放的截止期限或施工作业的完工截止日期。
被用作宾馆的城市建筑可以免除七年的 IMI(市政物业税),起始日期为相应施工作业的完成日。